駐馬店女媒體人許靜坤被打致輕傷 傷情鑒定致立刑案無門
2016-07-27 16:01:05 來源:法制與社會雜志

河南駐馬店籍媒體人士許靜坤日前向多家媒體通報稱,她在2016年4月29日被駐馬店籍男子余進海等人毆打致輕傷,卻因駐馬店市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的法醫做出“有違常理”的鑒定而遭遇立案無門。日前,許靜坤已向檢察機關遞交了針對法醫的控告書,并準備控告有關辦案人員瀆職。
女媒體人被打傷連同父親被拘留
回憶起案發時的場景,許靜坤仍然心有余悸。事情發生在2016年4月29日晚上7點前后的駐馬店市火車站附近。許靜坤說。“我沒想到余進海一個大男人對我這個女子動手,還有幫兇,最后連我父親卻被拘留”。
據了解,案發當晚許靜坤的家人和余進海等人因客車經營問題發生沖突,聞訊趕到現場的許靜坤遂與余進海交涉,但未想到對方直接辱罵自己,許靜坤還口后矛盾升級最終發生肢體沖突。
據多位不敢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告訴表示:“案發時許靜坤并沒有先動手,可是對方男子卻先是罵人后又是對許靜坤展開人身攻擊,穿著高跟鞋的許靜坤直接被打倒在了地上,男子仍不放過倒地的許靜坤,依然對許靜坤實施毆打。”
許靜坤告訴本文作者,余進海對我實施毆打我當然要自衛,沒想到和他一伙的女子一邊按住我讓余進海打我還拉偏架,許多人都能證實這一情節,我父親也在現場拉架。如果沒有那個女的一起打我,我不可能被余進海打的那么狼狽。
后經醫院診斷,許靜坤雙膝蓋嚴重受傷,右手第五掌骨遠端骨折,住院至2016年6月22日。許靜坤后來還得知,由于自己自衛導致余進海鼻子處擦傷,但其基本沒有什么傷情,于案發當晚便離開了醫院。
許靜坤的家人稱,因為傷情比較嚴重都骨折了,所以案發后我們第一時間做傷情鑒定,5月4日委托的鑒定結果5月12日出來的結果居然是輕微傷,我們當然不服。于是便積極聯系辦案人員做第二次傷情鑒定,可是他們卻等不及第二次鑒定結果便開始實施拘留。
原來,就在許靜坤等人又通過駐馬店市公安局雪松分局委托河南省外一家司法鑒定機構做二次傷情鑒定后,2016年6月22日,駐馬店市公安局雪松分局辦案人員以協調為由將徐靜坤騙至分局,到派出所后,許靜坤和其父直接被拘留。
本文作者了解到,與許靜坤和其父一起被拘留的僅有對方打人者余進海,而那名被多名群眾和許靜坤等人指正拉偏架和幫助余進海等人實施毆打的女子卻逍遙法外。“我父親僅僅是拉架卻被扣上打架斗毆的帽子被拘留,對方女子卻逍遙法外,這樣的辦案誰能服?”許靜坤氣憤地說。
“有違常理”的法醫鑒定被推翻
通過搜索引擎查詢可見,目前傷情鑒定和“無良法醫”引發的冤假錯案被媒體曝光屢見不鮮,有媒體報道稱一些法醫在傷情鑒定過程中貪贓枉法、濫用職權,將輕微傷鑒定為輕傷,將輕傷害鑒定為輕微傷。媒體報道稱,莆田市法醫戴林立就因此被立案偵查。
許靜坤在給媒體的通報中聲稱懷疑自己遭遇了上述情況。
前文曾述,許靜坤在案發后住院期間曾委托位于第159醫院急診科2樓駐馬店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做傷情鑒定(法醫為張運啟和李學中)。“沒想到法醫鑒定的水那么深!”許靜坤的在通報函中強調。原來,許靜坤于5月4日委托駐馬店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做傷情鑒定,不到10天該研究所便出具了一份傷情鑒定報告,結論為輕微傷。
可實際上,許靜坤手掌骨折,全身多處挫傷,許靜坤為此翻查資料并咨詢多位資深法醫(包括某檢察院的法醫)都認為傷情是輕傷。輕微傷意味著許靜坤被打骨折一事不屬于刑事案件,又意味著對許靜坤實施故意傷害者逍遙法外。許靜坤翻查法規定發現,對第一次鑒定結論不服可以做第二次傷情鑒定。
“我懷疑我的對手在河南省內能擺平一切,由于我不再相信河南省內的鑒定機構,遂到外地做了二次鑒定。”許靜坤說。我委托外地的司法鑒定機構后提供了詳細的病歷和CT片等,跟隨我去的分局民警還對人家鑒定中心的人指手畫腳,聲稱駐馬店市做的是輕微傷,要求外地司法鑒定機構配合他們工作。
就在第二次鑒定之前,他們還聲稱159醫院的輕微傷鑒定結果去哪都推翻不了。耐人尋味的是,在等待了將近一個月之后,許靜坤第二次委托外地鑒定機構作出的傷情鑒定結論終于出爐。“結論很公正,符合我查詢和咨詢檢察院法醫的結果,是輕傷害二級。結果出來之前,公安局的人還告訴我結論如果是輕傷他們立即立案抓人。”許靜坤回憶說。
對此,多位人士指出,兩份傷情鑒定結論必有一個存在問題。從許靜坤的傷勢來看,根據人體輕傷害鑒定標準應為輕傷害的可能性比較大。可駐馬店市的鑒定機構為何在不到10天內就出了鑒定結論還是輕微傷?外地的鑒定機構用了將近一個月才下結論,說明很是慎重,許靜坤先前的懷疑隨著二次結論不言而喻。
出爾反爾拒不立案為哪般?
據介紹,在第二次鑒定結論出爐之前許靜坤曾多次到駐馬店市局和分局交涉,相關人員曾抱著159醫院的鑒定不可能被推翻的態度對待許靜坤。甚至有人揚言只要第二次鑒定結論是輕傷害,就立即立案抓人。
可是,當第二次鑒定結論出來之后,許靜坤又遇到了什么樣的問題呢?
“我以為他們能夠秉公執法并信守自己的承諾立案抓人,可是沒想到第二次鑒定結果出來之后,他們看了是輕傷害二級卻都不說話了。我要求立案抓人,雪松的辦案人員卻聲稱對方(打人者)有異議,不抓人。這個理由我也是醉了。
他們后來又拿出一沓紙聲稱要委托有關人員對我的傷情進行會診。我就納悶,當初給我做出輕微傷鑒定結論后,怎么沒人給我會診?現在出來輕傷害的結論,要會診你就是禿子頭上的虱子明擺著要刁難我啊!”許靜坤氣憤地說。
據了解,許靜坤拒絕雪松分局辦案人員提出的會診要求。本文作者為此也咨詢相關人士得知,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對傷情鑒定結論不服的一般是附鑒一次,也就是說一般都是兩次鑒定。
許靜坤說:“我翻查了包括刑事訴訟法和河南省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工作細則在內的所有法律法規,沒有找到必須要會診的強制性規定。可現在他們為了包庇打人者,面對輕傷害鑒定卻拒不立案,拒不抓人。我讓辦案人員拿出會診的法律規定,他們也拿不出來。”
許靜坤的家人及親友認為這就是個笑話。
“我們懷疑第一次鑒定的人和其他有關人員收了好處,可是我們沒證據。不秉公執法、不執法為民的時候總有自己的理由和說辭,這起案件假設是對方骨折了,許靜坤早就去看守所里面吃窩窩頭去了!可想而知,這里面存在多大的貓膩!我們都會鼎力相助許靜坤依法維權!”
據悉,許靜坤下一步將直接找駐馬店市局交涉此事并做好了去省公安廳乃至更高級單位尋找正義的準備。“我還做好了控告辦案民警的準備,因為另一名打人者王亞玲打了我,至今沒有被追訴,反而將真正的勸架者我父親拘留,我就不信這件事情能一黑到底!”
截至發稿,許靜坤已向駐馬店市檢察機關遞交了針對駐馬店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法醫為張運啟和李學中的控告書,與此同時許靜坤還準備到河南省外的鑒定機構做第三次司法鑒定,并邀請北京法學專家針對自己的遭遇召開研討會。許靜坤能否維護到自己的合法權益?一些部門能否秉公執法,我們也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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